热线电话:18526067356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主营:财产**,****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代号菊南开律师之星品牌企业“本信息长期有效”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6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生产加工
所在地区: 天津 天津
联系卖家: 赵律师 女士   QQ在线咨询457344206
手机号码: 18526067356
公司官网: www.Daihaojulaw...
公司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62号承讼律师事务所

代号菊南开律师之星品牌企业“本信息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2020-10-29 02:44:22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一)***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法人、其他***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的财物,致使***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的财物进行***活动的;   (七)曾因***受过***处罚的;   (八)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违约赔偿的上限限制分析

违约赔偿的上限限制

  分析:很多涉外合同,特别是销售合同,都约定供货方应承担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费用、律师费用等等。国内企业应高度关注该条款,据理力争,争取将相关赔偿事项能够限制在一定范围,否则,巨额损失赔偿情况很有可能发生。

合同争议的解决

  分析:合同争议解决部分为关键的解决方式及适用***。目前,国际合同许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但很多美国企业很能要求通过其本国裁决。适用***对合同各方影响非常大,需要高度关注。一方面需要了解本国***及对方国***的基本内容,同时也需要了解其他第三国的***,便于提出适用第三国***的替代方案。


浅谈现行招工程结算的施工索赔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承包市场上,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方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通过谈判、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的过程。

  (二)索赔的分类

  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按照干扰事件可以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中止索赔;其他索赔(如***贬值、物价上涨、法令变化、建设单位推迟***引起索赔)等。

  2.按合同类型分类。按合同类型索赔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合伙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其他合同索赔等。

  3.按索赔要求分类。按索赔要求可以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

  4.按索赔起因分类。按索赔起因索赔可以分为:建设单位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等。


索赔费用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

索赔费用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下述两个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施工单位为履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使施工单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即施工单位不致因索赔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索赔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

  根据上述原则可以看出,索赔金额是用于赔偿施工单位因索赔事件而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支出的额外成本的失掉的可得利润),而不考虑利润。所以索赔金额计算的基础是成本,用索赔事件影响所发生的成本减去事件影响时所应有的成本,其差值即为赔偿金额。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赵律师女士 QQ在线咨询457344206
  • 手机:18526067356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62号承讼律师事务所

电话:18526067356传真:185-26067356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电话:185-26067356 传真:185-26067356 联系人:赵律师 18526067356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62号承讼律师事务所 主营产品:财产**,****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承讼,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