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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靠谱的离婚律师承诺守信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0-07-04 21:35:16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的若干具体意见

《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准予离婚。”具体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且难以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行为严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或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的。


过了举证期怎么办?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

过了举证期怎么办?

根据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不再***质证。这就要求当事人相当熟悉人院关于举证程序的相关规定,在时,回执的“举证通知书”内,当事人一定要认真阅读。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说明情况,以期得到的延期举证批准。

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的劣招来补救了。


一、离婚时是否有权分该自建房?

若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全部利用夫妻共同财产***建设,仅是借其婆婆之名登记,并未赠与给其婆婆的话,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但鉴于该房产目前登记在其婆婆名下,具体分割前一般需将房产变更至其夫妻名下或通过途径确认其夫妻为实际产权人。

二、哪些证据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

比如,的相关证据,以及证明其不承担家庭责任的相关证据等,具体证据形式很多,如照片、书信、、短信、证人等,但若要收集相关证据,建议在合法范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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