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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开区律师-承讼(推荐商家)

发布时间:2020-08-18 17:30:26        






隐瞒履约能力的认定

在合同案件中多数行为人都以作为方式实施,但少数案件也有不作为的情况。理论上认定该罪的特征主要是: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就隐瞒真相而言,是指行为人故意隐瞒客观存在的事实,故意隐瞒另一方应该知悉的内容,其采取的方式有作为的,也有不作为的。不作为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不履行合同告知义务,隐瞒合同的履行能力。如甲个人租用了一处楼盘,为开设商场以公司的名义与乙签订装修合同,乙根据合同规定为甲进行了数十万元的装修,工程如期完成,但乙却无法取得报酬,原因是甲原本就没有资金。本案中甲并未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了履行不能的现状,致使乙蒙受欺诈。笔者以为甲的故意隐瞒行为应该定罪,理由是:甲通过隐瞒事实真相已达到了其预期目的,即不花钱享有装修成果,并得到了使用和收益,造成乙的财产失控。为此,甲的行为理应承担合同罪的***责任。





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物所担的***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算组取回。

股份公司算流程是什么

成立算组

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算组,接管破产企业。算组由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人员中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算组应对人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院的监督。我国规定,算组在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人因各种原因贻误起诉时间或***人恶意逃避***、转移财产,导致***人跪求式无果,下定决心准备起诉时发现***人已人去楼空或濒临倒闭,没有财产。那么***人没有财产,***人是否还继续起诉?答案是肯定的,必须起诉。



一、通过起诉,查明***人财产情况,天津南开区律师,让***人无处遁形向起诉之前,当事人很难准确了解***人财产的真实情况。也许是***人为逃避***,让***人知难而退故意放出“没有财产”的,或是***人隐匿财产并非真正没有财产。房产、***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只有在向人院起诉后,律师持受理通知书、协查函或承办法官所开具的调查令向相关单位查询。有些尚未***统一登记的财产可能还需在执行阶段才可能被查控。切勿被***人装穷的表象所欺骗。

二、确定***没有经过确定的***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且***人是可以提出抗辩和异议的。经济往来中,很多***人都没有保留交易凭证及相关有效证据。时间久远,便失去收集、补充证据的时机,导致***无法得以确定,造成自己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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